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水木济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标准品、质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水木济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标准品、质控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北京水木济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四街15号15幢3层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1月08日)
联 系 人: 刘经理
联系电话:17343063959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四街15号15幢3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等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