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
建设单位: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8日)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10-61805267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环岛国信滨河大厦15A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等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