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密云区云冶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密云区云冶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冯家峪镇北京云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冶铁矿矿区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6年7月14日-2026年8月10日)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3426397740
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8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等方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北京密云区云冶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北京密云区云冶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1
